释义 |
法律主观: 关税监管进行缴纳的年限为:船舶、航空器方面的,为8年;在车辆方面则为6年。我姑《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十九条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 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义务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