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代位权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和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并且该债权不属于专属债权的,则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