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的工伤赔偿不足以支付我的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是用于赔偿工伤职工因工致残、死亡以及医疗和生活费用的保险。对于工伤赔偿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向单位、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提出救济申请,由其支付部分费用或者申请救济金。如果救济申请被拒绝或者未得到及时解决,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发生的劳动事故负责,并依照国家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和福利。”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工伤职工必须接受直接原因为工伤的诊疗,承担正常治疗费用的比例由保险基金支付;必须使用直接原因为工伤的器具、器材、材料等康复医疗器具,则由保险基金支付全部费用。如工伤职工因医疗费用过高,社会保险经方机构应当向职工给予适当的帮助。”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认为工伤保险待遇不合法、不合理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诉或者要求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对于复议的结果和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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