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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与物业管理发生收费纠纷怎么办
释义
    如果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有异议,认为收费标准过高、收费项目过多或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符,应当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收费标准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定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可以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应充分考虑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意见,以物业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为基础,结合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深度重新核定。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收费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应提请物价部门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调整收费标准,或与小区管理委员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提高收费标准。对有下列行为的物业管理公司,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①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③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④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⑤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缴交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合理的服务收费
    物业管理属有偿的服务行为,但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综合服务收费标准不能高于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也应以满足业主需要为目的,不能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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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