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用人单位在符合下列条件时能够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其他。 一、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1.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二、代通知金的法规规定有哪些 关于代通知金的法规规定: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代通知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维权;其他。 三、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在我国,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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