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独自清偿。 分居并不当然导致婚姻关系的消灭,因此分居期间属于个人所借并用于个人消费的债务,由债务方独自偿还,但如果是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分居期间在下列情况下,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但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根据实际情况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属于个人债务的的,由夫或妻一方承担。 分居期间的债务要如何承担,分居期间的债务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承担;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分居期间债权的债务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 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 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如何办 即便夫妻双方已长时间分居,但只要没有办理离婚,双方依旧是夫妻关系。所以说,夫妻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例如: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分居期间并没有结束婚姻关系,因此在此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原则上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处理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部分债务进行处理。 若夫妻处于分居状态,夫妻一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投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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