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
释义 | 法律分析:拒绝收房的情况:1、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2、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3、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在买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房;4、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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