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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轻微工伤假期规定多少天
释义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具体确定方法根据地区规定,有的地区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分类目录,由医疗机构出具休假证明,用人单位通知职工。其他地区需凭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的休假证明,超过12个月或有争议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法律分析
    关于轻微伤休息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期限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的,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在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并未明确规定轻微伤休息时间,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严重伤情或特殊情况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根据各地区的规定进行,可通过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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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