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实际用工超过一个月,用工单位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