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向哪个部门备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业主委员会成立要道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备案,且相关物业费用应该建立初期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协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须业主大会选拔! 区建设局!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是企业法人,所以,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需要到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六条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第六条(解读)规定,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时,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其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其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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