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借人向第三人交付借款的情形可以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吗? |
释义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的,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款人及担保人已出具借条给出借人,但出借人将借款汇给案外第三人,在有证据证明该交付行为系借款人认可的情况下,应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 借条上记载的金额与交付金额不一致如何认定实际借款数额 借条所记载的借款金额与借款人所证明的交付金额不一致的,出借人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足额交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出借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就是实际出借金额的话,以借款人所证明的实际交付金额为借款金额。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即构成违约,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和复利,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吗,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 出借人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实物担保,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找一个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过不管是实物财产担保还是保证人信用保证担保,都应签订书面的担保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出借人借款时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借款时,出借人法律风险的防范: 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 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下同)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则应由其监护人出面借钱。 2、注意借条落款的签名或盖章 3、注意借条的基本要素 4、关于如何约定利息 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即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 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出借人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失赔偿金。 该内容由 吴海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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