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要怎样暂扣车辆 |
释义 | 交警部门在暂扣车辆时,应当告知行为人违法的基本事实,扣押的法律依据,以及行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听取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制作扣押清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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