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如何取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自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出台以后,“非法同居”的概念已经退出法律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这一法律概念。其次,关于同居关系的取证,一般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但是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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