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运输毒品罪的从犯,应当按照运输毒品数量的多少,在对应的刑罚基础上,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三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