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取消对方探望的权利吗 |
释义 | 对方提出要见小孩的要求是没有办法拒绝的,探视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有过分的行为可以报警,自己是不能决定不让对方探视孩子的,中止探视权要由法院来判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确实发现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事由的,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对方的探望权。 一、给了抚养费不给看小孩怎么办 给了抚养费不让看小孩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视权。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规定是: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以后拿孩子要挟我怎么呢 离婚后前妻不让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证据履行自己的探视权。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三、拿了抚养费不给孩子怎么办 1.给了抚养费不让看小孩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视权。 2.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规定是: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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