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是否影响管辖条款 |
释义 | 从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效力。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这是《民法典》中关于担保合同地位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由此规定可以推知从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确认担保合同效力的方法有哪些 确认担保合同效力的方法如下: 1、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 2、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3、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二、借款合同对担保合同有效吗? 通常来说,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主合同无效,其自然也无效。但是如果有特殊约定,那么就应该另眼看待。 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效力关系“另有约定”时,只能是担保人与债权人就是否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进行约定,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效力才能独立,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在此情况下,担保合同所针对的是主合同无效后的担保责任,其法律效力自然不受主合同无效的影响。 三、哪些是定金适用的情形 以下是定金适用的情形: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未实际交付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的,不得适用定金罚款;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即使当事人已经交付并收到定金,定金罚款也不能适用。但当事人可以同意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的定金合同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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