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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有何条件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同意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因为劳动者自愿提出离职,这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劳动法36条条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同意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因为劳动者自愿提出离职,这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劳动者按什么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为: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能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第1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做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用人单位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有补偿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处于治疗、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等情形下,提出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能否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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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