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新农合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医保到本次到期为止,也可以将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具体的迁移程序因地而异,建议当事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前往户口迁入地的居委会咨询工作人员并根据其建议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1、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到本次到期为止,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把“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 2、具体的迁移程序,应各地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建议,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拓展延伸 户口迁出是指将户口从原籍贯地转移至其他地区的行为。户口迁出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医保和社保的影响,户口迁出后,原来所在地的社保和医保将自动停止,需要在新的居住地重新办理相关医保和社保。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保和医保政策可能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医保和社保方案。同时,户口迁出也会对个人的公积金等福利产生影响,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 结语 户口迁出后,原籍贯地的医保和社保将自动停止,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到本次到期为止;同时,可以把“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具体的迁移程序应各地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咨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建议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注意不同地区的医保和社保政策可能不同,同时户口迁出也会对个人的公积金等福利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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