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律师会见时间与我的工作时间冲突,是否可以更改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如果律师会见时间与当事人的工作时间冲突,可以协商商定更改时间,但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庭审、调解等时间要求。若无法协商到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向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申诉。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委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秘密。” 2.《民诉法》第九十八条:“庭前准备阶段,当事人应当在排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前会议,协商或者确认有关诉讼事项。缺席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调解条例》第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调解,缺席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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