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人社部户口审批步骤 -户口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阶段:各单位(央企、事业单位等)申请落户指标 1.时间节点:一般为11月左右(比如2020年11月报的是2021届毕业生的指标) 2.单位申报落户需求(包括落户需求的单位、专业及学历层次) 第二阶段:人社部批复指标 1.时间节点:一般为3月左右(一般秋招结束,很多hr无法承诺户口,就是因为指标一般要等到次年) 2.人社部通过函件的形式批复给各单位2021年进京指标数量(这个数一般都是比单位申请的数量要少的)。人社部批复京外生源指标数量、学历层次,比如XX名本科生指标、XX名硕士研究生指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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