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款房子能查封吗? |
释义 | 1、已经抵押的房产仍然可以查封,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 2、人民法院也只承认该房产在被采取查封、扣押之前已经设定的抵押权的效力。 3、在该房产被查封的情况下,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查封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即自动生效。 一、查封房屋什么情况下可以拍卖 被查封,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拍卖。房产被查封后,需要先查明首封法院,及时与首封法院沟通,有无拍卖安排。若首封法院无拍卖计划,可以与轮候查封法院沟通,协商移交处置权,以推进拍卖程序。房产被查封到了两年之后,法院没有进行续封的话,房产就会自动进行解封。 二、房产是否查封如何查询 查询一项房产是否被查封有两种方法: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三、法院腾空房屋程序 一般来说,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唯一的房产是可以查封的,但只是查封,不会执行。另外,如果住房面积过大,是有可能拍卖的,拍卖后更换面积较小的住房,余款则交付执行。法院腾空房产程序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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