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吸食注射毒品列为第几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七款。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吸食注射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是吸食注射毒品,不会构成犯罪,算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被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是会判刑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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