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占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只要满足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进行申诉,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的立案通知之后,应当立案。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 1、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 2、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 3、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4、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