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有谅解书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 |
释义 | 一、盗窃有谅解书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 盗窃取得谅解书是可以免于起诉的。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是案件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盗窃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1、对于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2、对于盗窃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四、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 侵占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盗窃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 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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