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监护人资格不能担任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释义
    监护人资格原因不能担任的情形:
    1、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2、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比如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一、监护权能够随意变更吗
    监护权不可以随意变更,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变更:
    1、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二、未尽监护责任的,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吗
    未尽监护责任的,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的;
    3、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小明被父亲家暴,小明父亲是否有监护权呢
    小明被父亲家暴,经过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法院会撤销小明父亲的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0: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