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判刑流程为:第一步、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确定基准刑,第三步、确定宣告刑。 根据《 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 刑罚 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