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证名字可以更改。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一)土地总登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三)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四)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五)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六)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七)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八)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九)其他依照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变更姓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4、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的。以上便是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解答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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