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合同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
释义 | 未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且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关,有工资支付凭证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方式是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且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职工工资发放证明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未签订,如何确定雇佣关系? 在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确认雇佣关系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当劳动合同未签订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确定雇佣关系的存在。首先,可以参考双方之间的口头协议、书面通信或电子邮件等沟通记录,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可以考虑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因素,以确定雇佣关系的实质。此外,还可以参考劳动者是否依赖雇主提供的工具、设备和指导,以及是否承担雇主的指示和控制等因素。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未签订并不意味着雇佣关系不存在,可以通过其他证据和实质性因素来确定雇佣关系的存在与否。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确定雇佣关系的存在。除了劳动合同外,其他证据和实质性因素也可以用来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口头协议、书面通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因素都可以作为证据。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和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双方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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