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在用工前一个月内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应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 法律分析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前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完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节点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节点是指在雇佣关系建立前,雇主和雇员达成共识并正式签署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在雇佣关系开始前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具体时间节点的确定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可以是在雇佣关系开始前的几天、几周或更长时间。确保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沟通、协商和了解双方的权益,以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应尽快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建立劳动关系时未能立即订立书面合同,双方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节点对于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非常重要。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