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夫妻一方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但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清偿,如共同财产不足则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为个人债务。(3)在婚内双方约定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但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除外。(4)用于违法犯罪如赌博、吸毒等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6)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些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确定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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