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征信和银行征信是一回事嘛? |
释义 | 是。法院没有征信系统,法院只是将失信人名单列出,将失信名单发给征信机构或者银行,由征信机构和银行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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