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户口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如何为新生婴儿办理户口及非婚生子女上户政策。新生婴儿上户口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还需计划生育证明。非婚生子女上户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户口,出生医学证明是重要证明材料,遗失需繁琐补办。 法律分析 一、给小孩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非婚生子女上户政策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正常情况下,孩子出生以后的一个月之内父母一般就要给孩子落户的。类似于父母的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等这些材料,总不见得是在孩子出生之后父母才去办理的。其中,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是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丢失了的话,补办起来也非常的繁琐。 结语 为了给新生儿上户口,父母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等。对于非婚生子女,还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在办理过程中,出生医学证明尤为重要,若遗失将带来不便。父母应尽早办理户口登记,以确保孩子的合法身份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托育、学前教育事业,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母婴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养和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七十一条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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