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员工被辞退的补偿: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能依法得经济补偿金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要注意的是需要让单位先提出,如果是劳动者先提出的话,那就是自己辞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提出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工资、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单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之后,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4、当劳动者因工伤或患病等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单位相应工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在协商一致后,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上是关于问题的详细法律解释,请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