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南京户籍怎么办南京医保 |
释义 | 非南京户籍办南京医保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和社区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南京医保办理的流程具体如下: 1、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登记前,需携带《劳动合同书》、《就业创业证》等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录用备案手续; 2、参保时间应与劳动合同起始时间相一致,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月应当开始缴纳社会保险; 3、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 4、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外国人的,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有互免协议的,减少其互免协议上已标注的在其国籍所在国家缴纳的险种; 5、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办理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时,需提供加盖原五险参保单位及新参保单位公章的《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办理南京医保所需的条件具体如下: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南京市高中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除上述第2条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按照《南京人才居住证》及《紫金山英才卡》政策参保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9、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年度内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 综上所述,办理医保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明,避免出现遗漏,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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