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有权与律师进行联系。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应当为被拘留人提供与律师通讯的便利条件,确保通讯畅通。如果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未能履行上述义务,被拘留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律师在代理委托人案件中,有权与被拘留、被扣留、被逮捕的委托人会见和通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务活动规定》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为被拘留人提供与律师通讯的便利条件,并确保通讯畅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监狱应当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与律师通讯的条件,确保通讯畅通。” 被拘留期间,与律师联系是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未能履行提供通讯便利条件的义务,被拘留人可以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