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专属管辖问题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施工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施工合同是有偿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有偿合同,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按照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的,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从而施工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对该施工合同达成仲裁协议,同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不能仲裁的情形。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额外达成仲裁协议,这个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 三、工程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吗 工程合同不属于委托合同,是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指发包人建设单位与承包人施工人为完成约定的施工项目,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单位交付的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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