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差异。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所以不同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但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因此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不缴纳出让金。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即支付土地转让金; 3、质量差异。安置房的建设利润往往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往往可以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此外,由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勾结,安置房的质量普遍不如商品房; 4、限制交货时间。许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在这方面没有规定,只要你买了注册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但是,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差异。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此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限制,因此与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不同; 6、享有权利的区别。商品房买受人一般享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买受人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房屋,甚至依法出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