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水费收取标准规定如下:国家规定的水费价格: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2、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3、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7、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一、水费所需征收的种类 1、居民生活用水; 2、机关、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 3、工业用水商业、服务业、基建用水特种行业用水。 二、电费交费方式 1、电费储蓄代缴,是供电、客户、银行三方合作,由客户与所辖营业所签订代缴电费协议书,委托银行代为缴纳电费的一种电费结算方式,有一种既省时又省力的交费方式。 2、预存电费,在任一供电营业网点或银行柜台交费的同时,也可以预存一定得电费资金,到缴费月供电公司从客户预存电费资金中自动扣减当月电费。 3、网上缴费,用户需开通网银后,可直接用网银缴纳电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