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卫生许可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 5、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 8、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实验室设置情况及可检测项目; 1 0、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1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1 2、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 1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1 4、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