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前的债务如何清偿 |
释义 | 罪犯被没收财产前,可以由其财产清偿债务。没收财产后,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1、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是合法的债务;所负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3、必须经债权人向法院提出请求。 一、欠钱的人死了有欠条钱能否讨回 债务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或者其法定继承人予以追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二、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条件有什么 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条件有: 1、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所务; 2、必须是正当债务,如合法买卖、借贷、租赁、雇佣等民事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债务,不包括非正当债务,如赌债等; 3、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的财产被没收后,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的,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4、必须由债权人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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