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代签可以,股东有权利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