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区别 |
释义 | 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没收财产是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涉及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法律分析 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如下: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拓展延伸 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程序和法律依据 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是刑事法律中常见的措施,其程序和法律依据有所不同。追缴违法所得是指将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活动获得的利益追回,以恢复合法权益。其程序包括调查取证、申请追缴、追缴审查等,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而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的财产依法剥夺,以防止其再次利用财产犯罪。其程序包括查封、扣押、评估、决定没收等,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刑法、财产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了解追缴和没收的程序和法律依据,有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结语 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在刑事法律中有着不同的定义和程序。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无偿收归国家所有;而没收违法所得是一种财产罚,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追缴违法所得是为了恢复合法权益,通过调查取证、追缴审查等程序实施;而没收财产是为了防止再次利用财产犯罪,包括查封、扣押、评估、决定没收等程序。了解这些程序和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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