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国家规定女性产假的是98天,而且这是最低的天数。不过具体的产假天数还得看当地的情况。这个98天的产假是响应二胎政策,国家给全国育龄女性的福利才增加的。根据有效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有25个省市将98天的产假改成了128天或者是158天的时间。所以具体的产假时间还得看当地的政策。西藏的产假最多是一年,吉林的产假是158天到1年,重庆的产假是128天,甚至可以调休到子女1周岁,北京的产假是128天,后续还可以增加1-3个月,河南的产假是188天,海南的产假是188天,黑龙江的产假是180天,甘肃的产假是180天,福建的产假是158-180天,广东产假是178天,陕西产假是158天等各大省市的产假不会少于128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