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能到外地打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监外执行能到外地打工。但需要经过矫正机关的同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还需要及时到新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处于哺乳期或怀孕的妇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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