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行为人过失损坏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罪行。罪名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主体是一般人。罪行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指的是行为人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以致危害公共安全,最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个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同时,这个罪名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拓展延伸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必须存在过失行为,即犯罪人对于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结果具有过失,而非故意行为。其次,被损坏的设备必须属于易燃易爆类别,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最后,损坏行为必须导致设备的实际损坏或者无法正常使用。对于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罚款、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安全和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对于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的明确界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行为人对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的过失损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过失行为、易燃易爆设备的实际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人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以保护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对于该罪行的明确界定对法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