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刘女士问:拆迁单位委托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对我家的房子进行估价,综合各方面条件,其估价是22万元,但是我们认为这个价格低于目前我家房子的应有价值。请问,现在拆迁单位可以强制拆迁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如果刘女士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拆迁单位不能强制拆迁。刘女士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拆迁评估机构申请复估,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原拆迁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另行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在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对复估结果仍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5日内,可以申请评估鉴定。 一、房屋拆迁会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的补偿,应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二手房中的评估价是什么意思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会委派评估机构来对房子进行评估,银行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才会和借款人进一步磋商借款事宜。一般来说,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子的位置、年代等实际情况得出一个数值,也就是评估价。购买房子的价格和评估价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房屋评估价一般情况下会小于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比如实际操作中评估值为房子实际成交价格的80%-90%。受到建筑年代、装修、位置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综合评估机构给出的房屋估值,以及对于风险、房屋折旧、借款人收入等情况的考虑,最终银行会同意申请人的申请,并发放贷款。同时也是后期缴纳税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