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投资概算214.8亿元,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途经潍坊昌邑市、高密市、诸城市,青岛平度市、胶州市、西海岸新区6个县市区,设服务区3处,收费站10处,计划于2021年建成通车。项目建成通车后,山东将增加一条青岛、潍坊两市的南北大通道,进一步促进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和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对完善我省高速路网主架框,提升路网整体效益,带动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交通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