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一、原油 8-30元/吨,二、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三、煤炭 0。3-5元/吨,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七、盐,固体盐10-60元/吨,液体盐2-10元/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