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婚登记手续跟初婚登记手续是一样的,具体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二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若是离过婚后二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若是配偶死亡后二婚的,应提交配偶死亡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