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铁项目土地补偿办法 |
释义 | 高铁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15万元;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15.6万元,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13.8万元;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13.6万元;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2.1万元。 法律分析 高铁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4)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 (5)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6)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拓展延伸 高铁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政策的法律规定 高铁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政策的法律规定是指在高铁建设过程中,针对因征地而受到影响的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进行补偿的具体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铁项目所需土地的征收必须符合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政策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标准和补偿方式,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合理的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评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具体规定,以保证高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高铁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类型的耕地和农田进行具体划分的。针对旱田、水田和菜田,每亩补偿标准分别为5.3万元、9万元和15万元。对于基本农田,旱田补偿标准为5.8万元,水田为9.9万元,菜田为15.6万元。此外,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补偿标准为13.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为13.6万元,而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2.1万元。这些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高铁项目的土地征收过程合法、公正、公平,保障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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